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党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9-06 09:24:23    访问量:569     分享: 

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监督,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和社会监督网络,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,现向社会公开选聘5-7名党风行风监督员,凡符合以下条件,愿意履行监督员职责、遵守监督员纪律的公民,均可填表申请。

一、选聘条件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议事、监督能力,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纪录。

2.坚持原则、实事求是,公正廉洁、作风正派,有正义感和责任心,能保障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与党风行风监督工作。

3.关心、了解、支持集团承担的业务及工作流程,有一定的政策水平,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。

4.系常住在我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,年龄不超过70周岁(1953年9月6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正常的监督工作,职业不限。

二、选聘流程

1.报名登记。有意愿参加选聘的人员,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985805875@qq.com。 

2.审核。将组织人员通过电话、面谈等方式初核,确定拟聘人员,提交集团党委会审定。

3.颁发聘书。由集团党委向聘用人员颁发《党风行风监督员聘书》。组织党风行风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后,按程序开展监督工作。

三、党风行风监督员主要职责

1.了解宣传集团公司重点工作、重点任务及所属各公司涉及行业的相关政策。

2.收集并向集团及时反馈群众、社会各界人士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的党风廉政、职业道德、服务质量、服务流程、服务态度、行业收费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,积极为集团建设建言献策。

3.深入各相关企业调查了解党风行风状况,将群众反映的意见或投诉,及时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集团纪委反馈,由集团纪委调查核实,亦可向集团纪委反馈后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。

4.参与集团组织的党风行风评议、问卷调查、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,及时向集团纪委作出反馈。

5.定期参加座谈会,承办集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。

四、党风行风监督员纪律要求

1.不得持证从事和履行与集团党风行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。

2.不得捏造诽谤、挟私报复。不得接受或者向集团各部室、所属各公司索取任何可能对监督工作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吃请、礼品、财物等。

3.自觉维护集团各部室和所属各公司的合法权益,保护个人隐私,不得随意透露监督检查情况,不得随意发布有关信息。

五、报名须知

党风行风监督员实行聘任制,聘期二年,为纯义务性质,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等相关职责。在聘期内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,或因健康、迁居外地等原因及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继续履职的,集团予以解聘。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,视为自动解聘。根据实际,集团将评选出若干优秀党风行风监督员进行表彰。


附件:《宁波舜建集团党风行风义务监督员报名登记表》


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

2023年9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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